非京籍家庭限购政策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已婚家庭(持有效的军官证或警官证),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京籍居民家庭,无论已婚或单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新政中的住房,指的是纯商品住宅。无论是在认房产、还是在认贷款记录时,都只认纯商品住宅;
所谓“家庭名下房屋”,只看你准备交易新房时当下的那个节点。如果你曾经名下有3套房、5套房,但是已经全都卖了,那么从“认房”的角度,仍属于名下无房;
所谓“认房”,是认全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
住房贷款政策
(1)判定首套房资格, 是指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 没有通过贷款购买过住房, 也就是无贷款记录; 同时还需满足在北京市目前没有住房。
(2)区分首套房与二套房资格, 是以家庭为单位。在北京市无住房, 不仅仅指借款人本人无住房, 还包括借款人家庭成员无住房。网签在其家庭成员名下和登记在其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 都认定为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
这里仍有几个重点需要注意:
住房贷款记录的范围是指全国范围内, 而不是仅仅包括北京市;
“认贷”不仅包括住房商业贷款记录, 还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认贷”是“认记录”,只要您曾经有过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论是否结清, 都算有贷款记录,即归为二套资格;
“认贷”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比如,在外地有两次购房贷款记录,在北京还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这种怎么算?事实上,这些只算一次。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有”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
若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商业类住宅, 则不计算贷款记录; 以住房为担保物, 完成的消费贷或者经营贷, 亦不算入贷款记录;
购房人本人无固定收入,由其父母担保还款 (父母须为在职人员),直接认定为二套贷款。若为接力贷,子女后续贷款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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