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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提示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多变,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全力保障赣县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即日起到10月31日)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来(返)区必须提前报备

市外及市内有疫情报告地区来(返)赣县区人员必须提前报备(省外提前3天,省内至少提前1天报备),可通过赣县区报备码(附后)进行报备,也可电话联系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驻宾馆、酒店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倡导国庆假期就地过节

非必要不出区,倡导大家就地过国庆节。确需出区的,应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避免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和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及出行方式,并做好返区报备管理。同时建议目前在赣县区外工作、生活、居住的广大赣县籍乡贤也就地度过国庆佳节,为了家人和家乡的安全做到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区的,请按规定报备及相关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来(返)区管控政策

根据上级规定,我区对来(返)赣县区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来(返)赣县区后需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

2.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来(返)赣县区后需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家庭条件不满足的采取集中隔离),期间除就医等特殊需求外要做到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

3.有国内低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来(返)赣县区后,需进行“落地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驻地)健康监测,期间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并在第4、5天再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有其他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赣县区,要主动向村组(社区)报备,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5.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来(返)赣县区需提前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赣县区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管理

1.出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宾馆、酒店、药店、餐饮店等公共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2.出入影剧院、酒吧、KTV、网吧、密室逃脱等相对密闭场所,严格执行“一扫一测三查验”,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查看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控制人员流量。

3.建筑工地、企业工厂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要加强员工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查验探访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外省外市返岗人员要验码、测温、登记行程、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开展健康监测。

4.乘坐火车、客运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示相关核酸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红”、“黄”码者不得进入以上公共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

五、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1.实行外地来(返)区“落地检”。市外及市内有疫情报告地区来(返)赣县区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赣县区后,在第一入区地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照属地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责任。

2.实行普通人群“三天一检”。全区所有居民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实行“三天一检”,即每3天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3.实行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抽检,从9月19日开始,每天核酸抽检学生和教职员工数的1/3。

(2)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病区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以及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等,实行“一天一检”。

(3)从事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1.倡导广大市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按程序报备审批,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2.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八、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请您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发布不利于防疫工作的图文、短视频等,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目前赣县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较好,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赣县事业发展,共同守护活力美丽幸福新赣县。

附件:1.市外及市内有疫情报告地区报备码.docx

2.电话报备联系方式.docx

赣州市赣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来源:赣州市赣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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