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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读书报告(为父报仇佛堂射杀孙传芳的“民国第一女刺客”施剑翘)

关巧红的历史原型是“民国第一女刺客”施剑翘。她身上最传奇的相关案件,莫过于民国大案——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

关于施剑翘案,美国学者林郁沁(EugeniaLean)写过一本《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本书被美国历史研究学会授予2007年度费正清奖,被评为东亚现代历史研究中的最佳著作。

在本书中,林郁沁围绕着1935年施剑翘在佛堂射杀军阀孙传芳这一扣人心弦的历史事件,通过对媒体、政治和法律档案的详尽调查,展示了施剑翘设法为父复仇、吸引媒体注意并争取公众同情的策略。她认为这一事件之所以能引起轰动并激发同情,是因为它与性别规范之论争、法制改革与法外正义孰轻孰重以及国民党政府扩张威权统治等更、大的社会性问题联系了起来。在这次审判事件中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一个年轻妇女的命运,更是“情”能否超越“法治”、挑战民国之政治权威这一更大问题。

施剑翘,原名施谷兰,是原山东军务帮办施从滨之女。1925年,孙传芳为扩大势力范围领兵北犯,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

施从滨因孤军深入,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孙传芳不顾周围人求情,违背不杀俘虏的规矩,用钝刀将其割头杀害于安徽蚌埠车站,暴尸三天,悬首七日。施剑翘时年20岁,悲愤之余,立誓血债血偿。

如何报仇?手刃仇人对她来说简直难如登天。最初,她只能依靠男人。她先是把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后来,官至烟台警备司令的施中诚逐渐消淡了复仇的念头,个性刚烈的施剑翘毅然决然地与堂兄断绝关系。

之后,施剑翘与山西军阀阎锡山部下的谍报股长施靖公结婚,唯一的条件是,帮她报仇。婚后,她为他生了两个儿子,施靖公却迟迟不履行报仇的诺言。1935年初,她再次要求报仇被拒绝后,绝望的施剑翘带着两个儿子不辞而别。

是时,距离父亲被害已整整十年,一天夜晚她仰望星空,吟了一首诗,“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从此,她易名“剑翘”,放足练枪,开始了一个人的复仇之路。

1935年11月13日下午3时,施剑翘事先打听到孙传芳到清修院“诵经”,于是跟随而进。先是坐在后排,后借故到了坐在前一排的孙传芳的右后方,当即照准孙的背后,开了一枪,孙立即倒在椅子的扶手上。施剑翘又向孙的后脑和背后开了两枪,孙当场毙命。

孙传芳被刺后,施剑翘将数十张事先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及传单撒向众人,高声大喊:“我是施剑翘,为报父仇,打死孙传芳,一人做事一人当,决不牵连任何人。你们可以带我到警察局去自首。”看旁人无人出声,便自己打电话给警察局自首。

施剑翘被羁押后,11月25日,天津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施剑翘刺杀一案,12月16日,天津地方法院以“诉字第622号刑事判决书”对施剑翘枪杀孙传芳一案做出判决,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

1936年8月13日,施剑翘及孙传芳的家人提起上诉,河北高等法院进行了二审,经过辩论,河北高等法院宣判:“原判决撤消,施剑翘杀人,处以有期徒刑七年”。

经冯玉祥、李烈钧等人活动,迫于公众舆论等社会各方压力,南京国民政府于1936年10月14日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在牢房蹲了11个月的施剑翘,重获自由。

出狱之后的施剑翘,主动要求参加抗战工作,担任湖南省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后来还为抗日做起了募捐。建国后当上了北京市特邀政协委员。

1979年因病去世,终年74岁。

编辑:任思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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