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实现城乡差距、工业和农业差距以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差距缩小甚至消除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归宿,是解决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必然解决之道。
城乡发展不一致主要是基础性制度的不一致,尤其是城乡养老金制度的不一致。这不仅是造成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是农村巨大的消费潜力难以转变为消费动力的根本原因。养老金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它不仅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关系着城乡关系的和谐。
我国的城乡关系已进入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新阶段。因此,统筹城乡养老金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国家应分阶段、按年龄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一体化:
首先将7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提升至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之所以规定75岁,是因为我国男女的平均寿命在75岁左右,而这部分人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中国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通过“交公粮”的方式养活了整整三代人。而由于制度的不一致,这部分人很多没有参与城乡养老保险,现在进入人生暮年,社会和国家有义务实现他们“老有所养”。
其次提高6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尤其是提高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水平。65岁左右的农村老人基本上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由于他们的收入还比较低,购买的养老金的层次还比较低,因此国家应加大对他们的补贴、增加对他们的养老金转移支付的部分。
再次是提高5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购买层次。通过国有企业盈利转移支付、社会捐赠以及国家补贴等方式调动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金购买金额,从而保障他们在法定年龄退休后有比较高的养老金。
最后是对于55岁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应实行与城乡居民一致的养老金制度,通过自己买一点、国家补贴一点,集体经济认购一点以及社会捐赠扶持一点的方式实现城乡居民养老金同命同养。
文/来源:原味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