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关于国家安全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01
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概念
1.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区别?
传统安全是指军事、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安全,是国际关系的主题,主要指的是国家安全。
非传统安全是指非军事因素引发,直接影响甚至威胁本国发展、稳定与安全的重大问题。非传统安全不仅包括经济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网络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等,还面临着来自跨国犯罪、非法移民、恐怖主义、食物短缺、疾病蔓延等诸多挑战。
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由数字415、红星和光芒组成,光芒闪耀,使整个标志成优美的扇形。文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位于标志下方,黑色字体稳重,托举扇形,意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坚如磐石。
02
我国《宪法》中是如何规定国家安全的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国家安全是国家基本利益。拥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下是宪法中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规定:
第28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55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