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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缴纳标准扣不扣除交通补助(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是否应当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问: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是否应当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除将“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之外,临时性的收入,比如临时性的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奖金、银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但自愿交纳者不限。

来源:《天津支部生活》 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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