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2022年3月,全州县公布了《全州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全农发〔2022〕11号),明确了补贴的对象、面积、标准、方法方式等。
一、2022年全州县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及标准
1、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2021年核实,并发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或稻谷生产补贴的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作(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2、补贴标准
补贴面积按照符合要求补贴对象的应补贴的种粮面积申报和统计。各类作物全州县统一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广西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二、补贴发放方式及流程
1、发放方式
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普通农户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县财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到“一卡(折)通”支付。
2、发放流程
政策宣传发动—组织申报—乡镇级审核—公示—汇总上报给县级(4月7日前完成)—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场抽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资金发放(4月15日前完成)的程序进行。
以上就是2022年全州县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