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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的事迹简介(岳飞遇害后,秦桧以三招独揽朝政)

秦桧相权臻于极盛,尚是在绍兴十一年以后的事。第一,金朝剥夺了“臣构”皇帝对秦桧的罢免权,这是秦桧得以专横跋扈的关键;第二,岳飞的遇害,韩世忠和张俊的相继罢免,使朝廷之上,再无一个能与秦桧对峙的有力人物。

绍兴八年,秦桧迫于正论,曾引咎辞职,是宋高宗主动保护他度过危机。绍兴十年,金人败盟,又是宋高宗主动放弃了最后一次将秦桧罢相的机会。如今秦桧已稳当终身宰相,而宋高宗却是欲罢而不能,因为秦桧已成为宋金和议的象征,若罢免秦桧,就意味着“臣构”皇帝对和议的变卦,宋高宗是断乎不敢为此的。两人在表面上仍是维持君臣关系,实际上,臣子秦桧又是凭恃君父的杀父之仇去挟制君父。这种微妙的君臣关系,在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

尽管如此,秦桧仍千方百计,设法扩大自己的权力,独揽朝政,其办法主要有三条。

第一是任人唯亲,凡沾亲带故者,一律窃据要津。这种情况其实在绍兴元年至二年,秦桧初相之时,已露端倪。然而当时尚迫于舆论,碍手碍脚,如今却全无顾忌了。一个宰相,如此公开地、不避忌讳地、大规模地任用亲故,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官府,编织成了一个庞大的亲故关系网,这在宋朝政治史上确是没有先例的。当然,任命亲故充要员,往往仍须由皇帝批准和发表,但宋高宗迫于形势,事实上也只能虚与委蛇,一般都按秦桧的意见批准和发表。正如后来朱熹评论说:“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亦无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而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

秦桧与其妻王氏本无子嗣。其妻兄王㬇之妻为北宋宰相郑居中之女,“怙势而妒”,逐走一妾。王㬇就将此妾所生孽子为被俘的秦桧立嗣。秦桧夫妻归宋后,十分高兴,“以己子视之”,取名熺,字伯阳。绍兴十二年殿试,“有司定熺第一”,秦桧“引故事辞,乃降为第二人”,宋高宗下旨,“特迁左朝奉郎、通判临安府,赐五品服”。实际上,秦熺试卷作弊,是以“赋无天地,诗有龙蛇”八字作为“暗号”,而命考官凭暗号录取。朝奉郎按官品为正七品,而上一次绍兴八年殿试第二名的陈俊卿,他出仕的初官仅为从八品左文林郎,竟差十一阶。相形之下,自然显示了皇帝对秦桧的特恩和优宠。在此次科举考试中,秦桧侄子秦昌时和秦昌龄也榜上有名。“公议籍籍,而无敢辄语”,却有优伶在演出时作讽刺小品,说“主文柄”的考官是汉朝韩信,“若不是韩信,如何取得他三秦?”一时传为笑谈。

秦熺最后官至少傅、观文殿大学士、充万寿观使兼侍讲、提举秘书省,“应干恩数、请给等,并依见任宰臣例”,立班在右相之下,故其官位在其他执政之上。其超迁之速之高,在宋朝极为罕见,而秦熺却觍颜“处之不疑”。岳飞艰难百战之余,生前最高虚衔为少保,尚低少傅一阶,足见宋高宗对名器的滥授。天水一朝,父子同朝为宰执,仅有蔡京和秦桧两例。

秦桧有孙三人,宋高宗于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特命为正八品“直秘阁,赐三品服”。长孙秦埙,字伯和,当时年方九岁。绍兴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科举,秦埙省试和殿试均为第一。其实,在最初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的两浙转运司的解试时,秦桧“亲党”就先“密告”考官候选人萧燧,命他作弊,却被萧燧拒绝,说:“初仕敢欺心邪!”于是,就改命陈之茂任考官,不料陈之茂又将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名列第一,秦埙“适居其次”,秦桧“大怒”,“至罪主司”。陆游因“喜论恢复”,在此次殿试中又遭秦桧“显黜”。

殿试的考试官有魏师逊、汤思退、郑仲熊、沈虚中、董德元和张士襄,全由秦桧提名奏请。他们得知秦埙参加科举,便由董德元“从誊录所取号而得之”,高兴地说:“吾曹可以富贵矣!”宋时为防止科举作弊,有封弥、打号头、誊录等制度,使考官在阅卷时不知举人的姓名,也不能辨认笔迹,至此全部成为废文。由于考官在阅卷之时,不得与外人接触,沈虚中“遣吏逾墙,而白秦熺”,通报已将秦埙“定为第一”。最后,宋高宗亲阅试卷,感到有必要抑制一下秦桧,便将秦埙改为第三名,录用张孝祥为头名状元。除秦埙外,很多秦桧的亲党子弟也都殿试中举,“天下为之切齿”。北宋奸相蔡京故吏高拣对人感慨地说:“看他秦太师,吾主人乃天下至缪汉也!”

秦桧次孙秦堪以“扶掖”秦桧入朝,“进职二等”,自直显谟阁升直天章阁,“而以称呼不便为辞,乃升直龙图阁”。宋朝此类作为虚衔的“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得之为荣,选择尤精”,而宋高宗居然以“扶掖”宰相为由,不吝于滥赐。三孙秦坦几岁即为直秘阁,后又为秦桧“加恩”,“升直敷文阁”。秦桧孙女封崇国夫人,仅为丢失心爱的狮猫,居然“立限令临安府访求”,“府为捕系邻居民家,且欲劾兵官”,全城大扰而未得,最后“府尹因嬖人祈恳乃已”。

秦桧有四兄弟,本人排行第三。他得势后,其兄秦梓官至直学士院、翰林学士等,秦桧还在宋高宗面前假意谦让,说“臣兄老于翰墨,自圣明所知,今兹除授,非臣敢预”,而“一门并授宠命,恐盈满延灾”。话虽如此,皇帝的恩命毕竟是不容推辞的。秦梓后外任知州,中途死于故乡建康府。宋高宗即命“除资政殿大学士致仕,恩数视参知政事”。

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在秦桧生辰前夕,宋高宗将其弟、新任通判湖州秦棣超升为湖州知州。秦棣后死于宣州知州任上,是个“惨毒”的酷吏。

秦桧虽不可一世,却是“畏内”之人。其妻王氏看来有女性不育之症。当秦桧在北宋任学官时,有一婢怀孕,悍妒的王氏即将此婢逐出家门。此婢后嫁兴化军仙游县(今属福建)林家,生子取名林一飞。林一飞又有兄林一鸣和弟林一鹗。林一飞的遭际其实与秦熺相似,却又荣枯有别。秦桧寻访到了这个唯一的亲骨血,自然格外优待。林一飞最后官至尚书右司员外郎,其实是为亲生父亲执掌尚书省。秦桧“每有所欲为事,讽令台谏知后,只令林一飞辈往论之”。林一鸣和林一鹗自然也“恃权挟势,辄得进用”。

以上摘举的情况自然不全,但也足见秦桧结党营私之道。常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从秦桧肆无忌惮地重用亲故,各种各样的亲故关系互相依附,互相攀援,以求升官发财的情况看来,岂止鸡犬升天,连鸡虱和狗蚤也可遨游云霄了。

除任人唯亲外,秦桧独揽朝政的第二条办法是只用一些没有名望、唯唯诺诺的应声虫充当执政,作为政府的副职。然而此类执政也必须经常撤换,不容其久居其位,以免他们升任右相,形成与自己并相的局面。“有自庶僚,谈笑至政府”,“自冗散小官,不三二年至执政”,“然亦往往未久而败,盖有自桧予之,自桧夺之。所得富贵几何,而名字污人齿颊,为千古叹辱”。

他的第三条办法是控制台谏部门。所有的台谏官必须是由他自己牵线的一批恶狗,可以随时根据其发纵指示,出来狂吠乱咬,打击异己。史称“自秦桧专国,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府”。“不使干预政事”,“备员、书姓名而已。百官不敢谒执政,州县亦不敢通书问”。“仍止除一厅,谓之伴拜。”所有的执政官,无非在政府充当摆设和傀儡。“稍出一语,斥而去之,不异奴隶。皆褫其职名,阁其恩数。”秦桧将此类执政“斥而去之”的手段,就是唆使台谏官出面弹劾。“台谏除授,悉由密启,风之以弹击执政,而补其处。”在秦桧擅权的时代,执政官和台谏官好似一盏由秦桧运转的走马灯。旧的执政遭旧的台谏论列而罢官,旧的台谏因此便升任新的执政,但时隔不久,又被新的台谏轰下台。(摘自《宋高宗传》)

【图书简介】这本传记以丰富扎实的史料为基础,以宋高宗赵构跌宕起伏的一生为主线,多层次多维度展现南宋初年内困外忧的政治局势,描绘皇权与相权之间复杂激烈的斗争,传主虽为高宗,也可作秦桧的传记阅读。作者王曾瑜长期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曾任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著有《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尽忠报国——岳飞新传》《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宋朝军制初探》等学术专著。

来源 河南文艺出版社

编辑 杨阳

校对 王冰

审核 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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